公司代號
4915
主旨
補充113/5/8代泰國子公司Prima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公告
新增建廠資本支出預算案
契約種類
工程合約
事實發生日
自民國114年7月21日至民國114年7月21日
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
土建及機電工程契約相對人為中國建築工程(泰國)有限公司;
設計契約相對人為上海潘冀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
監造服務契約相對人為國龍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案資本支出預算泰幣6.94億元,
其中土建及機電工程由中國建築工程(泰國)有限公司承攬,總價款為泰幣418,000千元;
設計契約由上海潘冀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承攬,總價款為泰幣11,160千元。
工程計畫預計到114年11月。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及策略規劃需要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否或不適用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否或不適用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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