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7734
主旨
本公司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14年6月25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6,650,000元,發行新股5,665,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8日申報生效在案;另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79,609,000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21.716504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
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3.E604010 機械安裝業
4.F401010 國際貿易業
5.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6.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已發行普通股22,33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3,350,000元,(含庫藏股250,000股)
。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為22,085,000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173號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4人),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6年9月20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4年6月25日。
(七)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665,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56,650,000元整。
2.前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約256.508942股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股票除權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
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暨無實體登錄等費用)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0,000,000元整,分為2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含庫藏股250,000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業務發展需求。
(十)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
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79,609,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1.716504元,於民國114
年8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現金股利應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分配不足一元之畸零股
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如下:
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14年8月4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
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7月31日至114年8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最後過戶日114年7月30日(16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7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有限公司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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