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2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114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6
月26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264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F112010 汽油、柴油批發業
(二)F212011 加油站業
(三)G101011 公路汽車客運業
(四)G101021 市區汽車客運業
(五)G101041 小客車租賃業
(六)G101051 遊覽車客運業
(七)G101081 汽車貨櫃貨運業
(八)G301011 船舶運送業
(九)G401011 船務代理業
(十)G404011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十一)G406061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十二)G801010 倉儲業
(十三)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99號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至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62年9月1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14年5月27日。
六、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一)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1,0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100,000,000股。
(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671,410,94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1,067,141,094股,均為記名式普
通股。
參、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
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067,141,0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671,410,940元
。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
銷除已發行股份計533,570,5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335,705,470元,減資比率為50%。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
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533,570,5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35,705,470元。
四、本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
,減資比率為50%,並退還股款新台幣5,000元,減資後未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
向本公司辦理併股登記。併股後仍不足1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後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
場恢復買賣參考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恢復買賣參考價承購之。
五、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肆、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8月27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4年8月28日至114年9月5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8月31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17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課(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
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年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課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5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9月5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4年9月8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4年9月17日。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伍、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次減資作業採全面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
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
市買賣日(114年9月8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本公司將寄發股票換發申請書予各股東,請持有實體股票之股東自換發申請書上所載明之換發日起,儘速至本
公司股務課辦理換發手續: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換發申請書上所載之舊股票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課辦理換發手續。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至本公
司股務課辦理。
三、本公司股務課地址:104473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
陸、本次公司辦理現金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須課徵所得稅;惟緩課股票依減資比例減除,
減除部分依規定須按股票面額申報所得,本公司將另行寄發扣繳憑單,請股東列入所得申報。
柒、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作業內容經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辦理之。
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相關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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