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160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調整114年度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一、本公司於114年01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
額新台幣4,00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14年0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7715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另本公司於114年05月06日向金管會申請展延本公司現金增資募集期間3個月至114年10月09日止,業經金管會1
14年05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138534號函核備在案。
三、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或因主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令全權處理
,於114年06月06日決議每股發行價格由新台幣20元調整為新台幣19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E601010電器承裝業。
3.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4.CA01010鋼鐵冶鍊業。
5.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6.CA01050鋼材二次加工業。
7.B201010金屬礦業。
8.CA01030鋼鐵鑄造業。
9.CA02080金屬鍛造業。
10.CA03010熱處理業。
11.CA04010表面處理業。
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普通股數額及金額:
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65,000,000,000元整,分為6,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
額為新臺幣40,313,329,480元,分為4,031,332,94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25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11席(含獨立董事4人),任期均為三年,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192條之1候選人提名制度
,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55年08月01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14年05月16日。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4,000,000,00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9
元整。
2.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普通股40,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普通股4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數
之80%,計普通股32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79.3
782116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聯辦室辦理併湊,逾期未併
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及程序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
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44,313,329,480元,分為4,431,332,948股;
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機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聯辦室(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電話:02-27905885)
。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款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年06月13日起至114年06月19日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6月20日起至114年06月23日止。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仁愛路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外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
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各認購繳款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
市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
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增資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茲訂114年06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06月06日至114年06月10日止停止股
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06月05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聯辦室(地址:臺
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電話:02-2790588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年06月05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聯辦室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相關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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