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2612
主旨
中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核准公告
公告內容
依據: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5月7日證櫃債字第11400029531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5月13日證櫃債字第11400031392號函同意上櫃買賣。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中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代碼:甲券B98817、乙券B98818、丙券B98819、丁券B98820
三、債券簡稱:甲券P14中航1A、乙券P14中航1B、丙券P14中航1C、丁券P14中航1D
四、櫃檯買賣開始日:114年5月14日
五、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肆拾億元整,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參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
壹拾伍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丁券發金額為新臺幣壹拾貳億元整。
六、票面金額:本公司債各券之票面金額均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七、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甲券及乙券發行期限為三年期,自民國114年5月14日發行,至
117年5月14日到期;丙券及丁券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4年5月14日發行,至119年5月14日到期。
八、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甲券為固定年利率2.04%,乙券為固定年利率2.03%,丙券為固定年利率2.07%,丁券為
固定年利率2.06%。
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各券均為到期一次還本。
十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為基準計付息至元為止
,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
,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息。
十三、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甲券委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乙券委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丙券
委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丁券委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依委任保證契約
履行公司債保證。
十四、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集保結
算所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
十五、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六、本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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