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內容
項目別
將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者適用
主 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與佳滬股份有限公司合建契約
序 號
1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原公告日期
113/04/28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與佳滬股份有限公司(地主)提供彰化市西勢子段過溝子小段69,70,65-13,70-2,76-36,70-3,74-26,74-21,70-1地號等9筆土地簽訂合建契約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故雙方合意解除合建契約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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