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序號:
1
二、主旨:
公告本公司分派114年現金股利暨訂定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三、依據:
本公司114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14年04月05日至114年04月09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
114
第
1
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100,000,000
股、金額:
1,0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791,954
股):
65,523,000
股、金額:
655,23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65,523,000
股、金額:
655,23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訂立章程日期:84年7月21日
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113年7月30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b.員工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盈餘轉增資:
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
*共計
股,金額:
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1.00000000
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11.00000000
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
元),現金配發總額
719,862,000
元
*股利所屬年度:
113年,股利所屬期間年度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普通股計有
81,00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81,000
股及其他
0
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
65,442,000
股
(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
,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不適用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14年03月10日
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
*現金股利發放日:
114年04月30日
(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元,
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14年04月09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114年04月01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14年04月04日 16時30分
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504-8125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為114年4月4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2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1)現金股利採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負擔。
(2)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寄支票郵資。
(3)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4)現金股利發放金額若不足支付郵寄支票郵資或匯費,寄發領取單通知股東領取現金,惟郵寄辦理領取者,以郵票寄至股東通訊處。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八、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係由新代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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