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3041
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1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780,490,99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8,049,099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9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1
31804239號函核准在案,
並奉經濟部113年9月26日經授商字第113301725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0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1908號函核備。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
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6.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7.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8.F401010國際貿易業。
9.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0.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1.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12.I501010產品設計業。
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3,600,000,000
元,分為36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
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246號6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至7人,其中獨立董事至少3人,任
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82年4月20日,
第24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6日。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
1,951,227,460元,分為195,122,74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額新台幣780,490,9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78,049,099股。
2.減資比率:約為40%。
3.銷除股份: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分別計算,每千股減少400股,減資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
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
股登記,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
4.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份相同。
(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70,736,47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117,073,647股。
(十)減少資本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
三、茲訂定民國113年9月16日為減資基準日。
四、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10月30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3年10月31日至113年11
月8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11月3日。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11月
1日17: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最後
過戶日113年11月3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1月4日起至113年11月8日
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11月8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3年11月11日
。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
辦理。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
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
理無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
2.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
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七)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六、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
交付不印製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
七、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
致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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