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1、本公司112年5月4日第廿二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決議。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7月17日證櫃債字第112000656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4、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二、公告事項:1、公司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佰億元整,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3、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3.75%。 計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付息金額依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亦不另計付延遲利息。債息之支付不隨本公司信用狀況及財務情形而變動。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10年,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營運產生之資金支應,並依代理還本及付息合約規定,於前一營業日交付還本及付息款項給代理機構,以備兌付還本及付息。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6、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因應業務成長、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112年3月31日止,未償還之公司債數額為新台幣壹佰億元。(截至申報日止,未償還之公司債數額為新台幣壹佰億元。)8、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9、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民國112年3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55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4,920,653,131股,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49,206,531,310元整。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截至民國112年3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126,491,888仟元。11、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13、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不適用。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16、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17、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19、簽證機構:不適用。2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於112年7月17日開始募集,並預計於112年7月25日完成募集發行,款券將於發行當日交付。22、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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