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11年度盈餘分派案。二、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3,566,090,871元,每股配發約0.49971973元,股東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每位股東分派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特別股股息總額為350,000,000元,每股配發1.75元。三、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相關日程如下:(一)茲訂定民國112年7月17日為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特別股股息之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7月13日起至112年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7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本次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特別股股息自112年8月9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