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8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94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如下: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CC01090 電池製造業3.F213010 電器零售業4.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5.F113020 電器批發業6.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7.F401010 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工五路128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 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86年11月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15日。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九~十一人,含獨立董事不低於 3 人(含),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計1,500,000,000元整,分為15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為803,059,14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計普通股80,305,914股;每股新台幣10元。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80,000,000元,每股發行金額(俟定價後另行公告)。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8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83,059,140元,分為88,305,9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十四、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募集時程確定後,另行公告。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七、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股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掛牌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屆時將另行公告。十八、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俟募集時程確定後,另行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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