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張佳琪台北報導】富邦金(2881)5日與集團工會正式簽署團體協約,由富邦金副董事長曾銘宗與集團工會理事長吳曉文代表勞資雙方完成簽署,象徵富邦金勞資關係邁向新的里程碑。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副局長梁蒼淇、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及秘書長韓仕賢等人,共同見證本次團體協約的簽定。曾銘宗表示,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是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石,透過本次團體協約的簽訂,富邦金將進一步以更制度化、具體化的方式,提升並保障員工福利。包括將端午及中秋節金提高20%,同時,將員工持股信託納入協約內容,員工每月可依職等級距提撥新台幣2,000元至8,000元定額自提金,公司亦100%相對提撥同等金額至員工持股信託專戶,讓同仁能共享企業成長成果。
富邦金強調,長期重視員工權益保障,多年來秉持理性溝通與誠信協商,建立良好的勞資互信基礎。自2015年起,金控轄下子公司陸續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包括台北富邦銀行、富邦證券、富邦期貨、富邦產險及富邦人壽等,富邦金成為台灣擁有最多子公司簽署團體協約的金控公司。富邦金認為,本次金控簽署團體協約,再次展現富邦金長期重視員工權益、深化勞資合作及落實企業永續發展的具體成果。
未來,富邦金將持續秉持「互信、尊重與合作」理念,與工會保持良好溝通機制,攜手打造勞資和諧、團隊共榮的幸福職場,為企業永續發展與員工福祉開創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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