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億光電子(2393)遭南韓最高法院處以罰金一案,億光電子9日公告說明,強調該判決與公司產品及專利技術無任何關聯,亦不影響其產品品質及研發成果。
億光電子表示,此案源於公司一名前韓籍員工,在其任職於前雇主首爾半導體期間,曾複製其內部文件。然而,韓國最高法院經審理後已確認,首爾半導體所主張的多項文件與技術,並不構成營業秘密。
億光強調,法院已明確認定公司並無唆使或參與任何員工的不法行為。該筆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31萬元)的罰金,僅是因億光未依韓國法規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以及未採取適當措施防範該員工攜帶他公司文件所致。
億光電子重申,此判決與公司核心業務無關。未來,公司將持續秉持創新、卓越與誠信的核心價值,致力為全球客戶提供最高品質的LED產品與解決方案。(編輯:張嘉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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